重庆破获虚开手工版增值税发票案 主犯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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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6日20:09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月6日电 (李永文、彭周)重庆市江北区国税局查获了一起虚开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判处主要案犯汤清明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 2003年7月1日起,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不少不法分子妄图赶在手工版发票取消之前,利用发票偷逃税。2003年2月下旬,重庆江北区国税局工作人员检查 与此同时,检查人员检查另一家企业的进项发票时,发现其供货方(也是重庆发明机电公司的供货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专用章与开给重庆发明机电的发票上的专用章的雕刻形状、大小、字体完全不同,检查人员当即决定从重庆发明机电公司抽取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稽查局通过金税工程协查系统上网协查。经确认,这10份发票均为“二无”(无企业、无此票)问题发票,其中4份还是假发票,由此认定重庆发明机电公司的10份发票纯属虚开。 经过专案组进一步侦查审讯,重庆发明机电公司负责人汤清明交代了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利用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多家企业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手续费,造成他人少缴增值税13.4万元。 由于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账面销售额猛增,为了掩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的事实,达到偷税的目的,汤清明又指使他人购买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自行虚开后申报抵扣。经核实,汤清明一共虚开6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偷逃增值税79.49万元。(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