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广州灭杀果子狸 果子狸没有“原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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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1:42 新京报 | |
1月5日,广州市对果子狸下达了“必杀令”:5天内杀灭所有的果子狸,无论活的死的、生的熟的,都要立即进行封存并统一杀灭销毁(据1月6日《南方日报》)。对此,评论家马少华先生认为“宁可错杀一万”,也不能放过一个有嫌疑的动物,并言之凿凿这“是人类在防疫问题上对待动物的通则”。对于这样的言论,我表示质疑。 SARS之祸虽然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元凶,但说其乃人欲之祸实不为过。人贪婪的欲求 有专家早以指出,果子狸本身并不会主动传播病毒给人类,因为它不是伴生动物。换句话说,SARS病毒可能不仅仅携带于果子狸一家,其他动物都可能是病毒的宿主,比如老鼠。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不问青红皂白,大肆屠杀果子狸,除了表明恐惧过度之外,更印证了人类的自私和无知。何况果子狸本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本不该成为盘中餐,是食客的吃欲无度,才使人们争相饲养以备吃之。食客闯祸,果子狸蒙难,而食客本身却丝毫没见得有任何反省。早在去年5月传出果子狸自带病毒与人感染病毒高度同源时,广东开始对非法吃野味进行了控制,但在没有确切定论否定果子狸时,去年8月果子狸就重登人们餐桌。吃来吃去,到了现在又大举灭杀。这是人类在和果子狸抗争,还是对自己行为的极度不负责任? 没有带着原罪的生物,只有对其进行不负责任利用的人。当我们把“屠刀”挥向果子狸的时候,人类是否应该多检点一下自己的过失?SARS的研究还在继续,如果在其他动物身上再次确认病毒,是否我们要将这片土地变成除人之外所有生物的哀鸿之地?科学不是蛮干,更不是头脑一热运动战般的屠杀。在对付SARS方面,我们需要汲取的教训应该不仅仅是如何控制病毒那么简单吧。 孙彦德(长春 职员)(来源:新京报) 相关专题:慎吃野生动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