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人防办执法程序出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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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1:43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邹桂来源: 本报讯(记者邹桂)认为创基物业的人防工程不合格,海淀区人防办当场做出行政处罚2万元的决定,而按照规定,下处罚书之前,应该听取被罚单位是否要求进行听证。昨天,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海淀区人防办撤消原处罚决定,重新处理。 2003年8月8日,海淀区人防办在创基物业公司使用的北京市海淀南路1号楼人防工程检查时发现,现场无人防工程使用证,且未经允许在风机房与滤毒室之间打通出入口,故做出了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然而,创基物业认为,海淀区人防办在向公司进行询问时,已明确告知可在3日内申请听证,但却在未待公司表示是否申请听证时,便在当日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违反正当程序。法院最终支持了创基公司的诉讼请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