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不顾身救友也是见义勇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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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4:5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刘宝庆 2002年年初,作家宇龙为救朋友被歹徒活活打死,事后,行凶歹徒被绳之以法,但宇龙舍身救友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还是打架斗殴,却成了法律界争论的焦点。昨天,宇龙的妻子刘农菊从广州来到北京,要为宇龙讨说法(据1月6日《京华时报》)。 在朋友遭到歹徒施暴时,挺身而出,并为此而献身。在一般人看来,这是“自己人帮自己人,不是见义勇为”。按照这个逻辑推理,见义勇为救的一定是陌生人,难道说,一个熟悉的人遇难就应该袖手旁观吗? 朋友遇到歹徒施暴,奋不顾身相助,这是起码的社会道义。试想,朋友在危急的时刻都袖手旁观,还谈得上对陌生人施救?明辨是非的人,还是能断定作家宇龙见义勇为的举动的。而英雄救人屡屡遇到尴尬,不得不令人深思。 笔者认为,这说明我们对见义勇为的鉴定还有桎梏,还受陈旧观念的束缚。我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政治年代”,把见义勇为框定在“奋不顾身”、“公而忘私”上,即见义勇为就应没有任何私心杂念和感情色彩。这表明我们的观念还没有与时俱进,还有某些人为的因素制约。 据悉,有关法律专家认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有关规定,宇龙遇害时并非因公,属于法定职责之外。宇龙在灾害突然降临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勇保护他人的生命安全,与规定中所指的他人和法定职责之外都完全符合,理应属于见义勇为行为。既然如此,宇龙的见义勇为的定性按说不成问题了,我们拭目以待,不要让见义勇为者的亲人默默等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