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脚步声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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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5:12 中国青年报 | |
专门约束行政审批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从通过到实施,留出了长达10个月的过渡时间,这在我国的立法史上是不多见的。 该法大幅度减少了行政审批的范围,规定只有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 显然,目前政府审批的权限,远远超出了上述规定的范围。 根据该法的要求,在正式的法律、法规之外,只有国务院和省一级政府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各部委、省级政府的厅局和省级以下地方政府,都不再有权自行设定审批项目,而且省一级政府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最长有效期只有一年。 可以说,目前大多数的审批项目正是由那些依法无权自行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府机构设立的。 清理上述超范围审批,有成千上万份政府公文要修改、作废或者重新履行法定程序,不是三天五日就能收拾妥当的。即使全国人大常委会给出了10个月的过渡期,清理任务仍然繁重而紧迫。所以,国务院要专门为此召开会议,总理要亲自出面讲话督促。(姚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