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我市部分药店发现:处方药竟不需处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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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5:27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戴宇)“我要买药!”消费者只要出钱,在药店可以买到几乎任何想买的药品。虽然国家规定必须要医生处方才能购买处方药,但记者昨日暗访发现,我市不少药店没有严格执行。 药店:处方药不要处方 记者昨日下午来到渝北龙溪街道一药店,向营业员询问有无磺胺片,她拿给记者一板10片装的药品。记者付钱后拿走了药品,营业员没有索要医生处方,也没说明该药品可能出现的副作用。而这样1.5元一板的药品只是整盒药品的一部分,包装上并没有详细的使用方法。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磺胺类药是属于处方药种类,服用后可能会有过敏症状。 消费者:自己买药方便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20多家药店,大一点的药房有自己专门的药师或医师,有的药店里就只有营业员,并没有配备执业医师。 在渝中区南纪门一家药店内,记者看到不少营业员直接向没有处方的消费者推荐药品,其中不少药品是处方药。一位来买消炎药的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知道一点药理,所以就懒得去医院看病,“自己买药多方便”。 而更多的消费者都表示自己是凭经验和感觉买药,对药品的实际副作用并不太知晓。 滥用药物危及健康 本报讯(戴宇)昨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龚毅介绍,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核心目的就是有效地加强对处方药的监督管理,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和危及健康。另一方面,通过规范对非处方药的管理,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地进行自我保健。 一些抗生素类药物容易引起病人的不良反应,这些药品现在大多数都还没有被列入非处方药管理。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通知,从2004年7月1日起,抗菌药物的使用将得到更加有效的规范,包括抗生素和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药物,在全国范围内所有零售药店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才能销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