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强制断电“电费老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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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5:5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范荣昌记者简文敏) 今日起,成都市将对全市范围内的欠电费者强制停电。成都市电业局昨日透露,为应对全市电力供应紧缺的严峻形势,真正让电于民,将对电费“老赖”实施强制措施。 据悉,目前成都市拖欠电费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共有30多户。为确保枯水期市民生活用电,从上月起,成都市各区供电局已经开始对所辖范围内的欠费大户进行强制停电。“除了 据了解,除了强行停供欠费户外,成都市各区供电局已着手对120户重点用电大户做工作,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把用电负荷降低到规定范围内。 法规链接 我国《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