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报追薪)省高院下发紧急通知:受理民工讨薪案费用可缓程序从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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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7:27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通讯员李国清、陈群安报道:对“瞎推”民工“讨工钱”案的审判人员,要给予严处。昨日,湖北高院出台5项措施并向全省各级法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及时审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保障民工合法权益。 通知规定:对于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纠纷案,法院应及时立案受理,对于确有困难的民工,可依法缓交诉讼费; 已进入审判程序的此类案件,应依法快审快结。要加大简单程序的适用力度,对能适用简单程序审理的,尽量适用简单程序。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可依法适用督促程序; 在审理案件时,民工申请先予执行但不能提供财产担保的,法院可裁定先予执行; 在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要注重做好调解、和解工作,促使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对于违反法律规定,对应当受理的案件不给予受理,拖延办案、贻误工作的审判人员,要依照人民法院审 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