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非典早期预警监测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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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7:56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湖南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试行)》正式出台,《湖南省卫生厅2003-2004年度发热病人重点监测医院监测方案》和省卫生厅《关于加强群体性发热疫情控制工作的通知》从即日起不再执行。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发出非典疫情预警(以下指标中“14天内”指病人的发病日期间隔在14天内)。 同一家医疗机构内: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呼吸科、放射科等科室或部门内出现一例或以上的医务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的医院工作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的医院工作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医院内获得性非典预警病例(病人或探视者);出现一例或以上非典预警死亡病例。 社区内出现聚集性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同一家庭、单位、学校或社区内出现两例或以上非典预警病例;14天内,出现两例或以上有流行病学联系的非典预警病例;一例或以上从事非典-冠状病毒研究的实验室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一例或以上有野生动物接触史的人员被诊断为非典预警病例。 本报记者 何 谷 实习生 孟希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