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不搞门前三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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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7:57 潇湘晨报 | |
“娱乐场所禁毒谁来负责?”昨日下午,《湖南省禁毒条例》在省人大常委会上获得通过,使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答案:公安机关是查禁毒品和强制戒毒的主管部门,不强制规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经营者与公安机关签订禁毒责任承诺书。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娱乐场所有相关义务 通过的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应当对本单位员工进行禁毒宣传和守法经营教育;在场所显要位置张贴禁毒警示语牌、公布举报电话;实行巡查制度,发现本场所内有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活动的,应当予以制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根据需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公共娱乐场所不得为贩食、吸食、注射毒品等毒品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条例同时强调了娱乐场所报告和协助调查取证责任:如知情不报,或者为系列毒品违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尚未构成犯罪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评价:这是政治开明的风气 某会所经理刘一龙说:“湖南通过这一条例,这是政治开明的一种风气,法律应该代表大众的利益!”他同时反复表示,作为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将尽到一个公民的责任,一旦发现吸毒等违法活动,将履行好举报、制止和劝解的义务。 单晓岚说:“不强制娱乐场所签订责任书,实际上是不再将禁毒这一职责简单地转嫁到社会公众的身上。开门立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充分尊重了公民的权利。” 本报记者 戴 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