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带用地实行分级审批 5万平米以下区政府审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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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8:4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峡霖)即日起,凡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带的企业(或项目)审核与用地实行分级审批管理,如果所需用地在5万平方米以下,将由各区政府审批,5万平方米以上的才需市政府审批。 申请用地在5万平方米以下,在出具审核意见前,产业带片区管理机构须将审核内容函告市产业带管理机构;如该企业存在以同一项目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产业带片区重复申请 企业(或项目)用地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5万)以上,入区申请在通过产业带片区管理机构的初审后,由片区管理机构将有关资料报送市产业带管理机构进行复审。市产业带管理机构将根据全市产业带规划要求和企业(或项目)的实际需要,及时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应的行业专家对企业(或项目)进行入区资格审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