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给予“分类施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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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8:49 扬子晚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月6日电 民政部正研究制定对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照顾的“分类施保”办法。记者6日从全国民政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对困难人员实行分类施保,是指重点照顾有特殊困难的群体,这既是我国社会救济制度的传统,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民政部要求,各地要把分类施保作为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对有大病重病、严重残疾及子女上学、单亲等家庭,发放低保金要给予重点照顾,适当倾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