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自学法律发现误判 囚犯为自己减刑251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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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9:11 生活报 | |
据《上海青年报》报道按判决书原定在今年7月12日出狱的湖北红安县的吴家乐,在狱中自学有关法律知识后,为自己争取了251天的自由。 2001年7月13日,吴家乐因偷盗他人财物被送进监狱服刑,判决书上的服刑时间为“从2001年7月13日到2004年7月12日止”。不久,他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发现自己羁押的时间没有计算在服刑期内,与有关刑期计算的法律条文不符,于是他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情况。经 (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