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月1日起试行电子公文办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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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9:50 金羊网-新快报 | |
政府公文交换上网搞掂 新快报讯(记者 张英姿 通讯员 王宏山 邱创泓)《广州市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管理规定(草案)》从今年3月1日起试行,届时,在内部互联网平台上轻点鼠标,瞬间便可完成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公文和信息交换。这是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府获悉的。 据悉,《规定》试行后,通过内部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换的电子公文和信息,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和信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使用电子签名与书面签名具有同等效力,由市政府办公厅为各机关统一制作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现行的物理印章完全吻合,具备电子印章的电子公文是有效的电子公文,具有抗抵赖性,各使用单位应当对盖有本单位电子印章的电子公文和信息负责。各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电子公文的接收、发送和电子印章、帐户、密码的保管工作。 《规定》指出,在广州市电子政务内部互联网未达到国家保密标准前,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和信息不得通过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系统传输、处理,绝密级公文及信息不得在任何电子公文和信息交换系统上存储、处理和传输。(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