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先驱导报:“隐瞒不报”亦应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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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1:12 国际先驱导报 | |
专访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陆南报道 《国际先驱导报》:很多人觉得,媒体今年在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方面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您本人是否亦有同感? 喻国明:今年在舆论监督政府方面确实有一些亮点,这些亮点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对 《国际先驱导报》:您如何看待SARS这种由境外媒体监督中国政府的事件? 喻国明:我们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发现中国的传媒体制出现了问题。一份调查显示,中国老百姓在没有重大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很少去接触外电,其中收听英国BBC的人大概在1%左右,美国之音可能多一些。而一旦遇到重大的事件,这种收听率就会猛然增长3到5倍,听众大部分都是年轻人、知识分子和专业人士,这说明这个社会的主流人群对我们的传媒体制所提供的信息感到不满足。这种情况是危险的。记得在SARS期间,有个公益广告说“流言猛于虎”,我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传播学的常识是当主流渠道不能供给信息时,流言是社会赖以自救的手段。我们必须从SARS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保护人民的知情权。 《国际先驱导报》:那么您认为今年的舆论监督政府有一些什么样的新趋势? 喻国明:今年也出现了像孙志刚事件这样给中国带来巨大变化的新闻报道,从舆论的广泛关注到最终事件的解决,效率很高。另外,中央领导现在对舆论的关注也越来越高,比如胡锦涛主席和温家宝总理曾在公开场合表示自己也从互联网获取新闻。这表明了领导人的一种亲民姿态,愿意多渠道地获取信息。还有一个新的动向就是我们在舆论监督方面建立了一些制度,比如新闻发言人制度。 《国际先驱导报》:但是很多记者反映,自从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以后,对政府机关的采访比以前更加困难。 喻国明:在中国官员的眼里,信息的披露是他们的权力,而不是义务。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以后,许多原本应该有各个部门官员承担的信息披露工作都被一股脑地推给新闻发言人,而发言人又以对情况不了解为由拒绝接受采访。我认为,新闻发言人制度只是在国家机关中设立了一个专门和外界沟通的出口,但并不免除其他官员披露信息的义务。 《国际先驱导报》:我们怎样解决这样的问题? 喻国明: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最大问题是责任体制不对称。我们的政策是,如果你决定报道什么,那么出了问题,你要对此负责。而如果你不报道或禁止报道什么,因此而造成了像SARS这样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却没有相关的问责制来对责任认进行惩治。那么,对一个政府官员来说,当然要趋利避害,拒绝接受采访。所以我认为在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中应该采用对称责任体制的模式。 《国际先驱导报》:从政府角度来看,您认为下一步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 喻国明:我认为是重大信息披露的法制化进程。信息的公开化非常重要,我们也一直在呼吁这方面的立法,目前也已经出来了一些法律的初稿。中央政府一直在推进这个方面的立法进程,试图在寻找一个符合中国利益的法律,来满足老百姓对于信息的需求。 《国际先驱导报》:那么,从业界本身来看,如何在未来更好的发挥监督政府的作用? 喻国明:首先,一部分媒体在信息的披露上缺乏专业意识。这可能是因为过去留下的一些阴影,一些中央没有明令禁止报道的事件,很多媒体都主动放弃了披露信息的责任。媒体在维护人民知情权方面应该更具主动性和责任感,当然这也要求有更公开的舆论环境。另外我想指出的是,媒体的参与性不能过强,你只是一个提供信息、为社会设置议题的平台,而不是像现在的一些记者编辑那样,特别热衷于站在自己的立场报道新闻。事实上,很多问题非常复杂,利益纠葛严重,你应该做的只是把全面的事实交给读者,让他们自己来判断。现在这种媒体专业和平衡能力的缺失,使得社会有被误导的可能,长此以往,对媒体本身的伤害也很大。 《国际先驱导报》:媒体自身的体制改革方面,应该怎么做呢? 喻国明:推进媒体的产权改革很重要。事实上,国资委一直在推进包括媒体在内的文化产业改革,将许多还是事业单位的媒体变成企业。只要你认真观察就会发现,媒体发生的寻租行为一般都是在传统体制痕迹比较明显的地方,而那些市场化程度高的媒体则较少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们可以借鉴西方,成立行业自律协会,依靠记者的自我监督,使那些做过假新闻的人永远失去在这个行业工作的资格。 声明:《国际先驱导报》授权新浪网独家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