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杰
知为先生在“今日评说”栏发表的题为《义务教育与暴利》的言论,我完全赞同,只是似觉意犹未尽,还有话想说。
义务教育行业竟进入暴利行列,且仅次于房地产而跃居第二位,大概也是中国特色。
中小学教育追逐暴利,深层次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两条:一是教育异化为产业,公益性蜕变为盈利性。近年来,有些地方流行“教育产业化”、“把教育推向市场”等口号,从而导致学校像企业那样追求教育利润最大化,把学生作为赚钱的对象,而且这种交易又不按市场规则,表现为不平等、不商量、无合同、无承诺、无仲裁,在这种“市场怪胎”下,家长任学校宰割,割了肉还得赔笑脸。据可靠信息,有些高收费绿灯是政府部门开的,如西安企业改制小学的借读费,1999年以前是每人每学期400元,2000年起市物价部门规定为300元至700元,学校按最高线收,学校高兴,家长叫苦。二是官场腐败感染。据了解,有些学校的领导面对官场的腐败现象,有一种“和尚动得,我动不得”心态,因此教育腐败来势凶猛,而且是智能型腐败,往往以“创收”的名义勒索家长,这样“阳光地带”阴影扩大,“清水衙门”没了“清水”只剩“衙门”。
在老百姓心目中,我们的社会秩序里面,有两条最后防线:教育和司法。这两条防线是老百姓的希望所在。因此,我们的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都要加大工作力度,保证这两条防线的牢固,消除教育行业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