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爱心超市摆脱尴尬 只标价不收钱分配更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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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2:29 新华网 | |
保温杯1元、水瓶3元、收音机50元……京城首家爱心超市开始明码标价了。昨日,高碑店乡民政科工作人员解释,标价但不收钱,每人每年有个领取物品金额600元的上限,这样困难户都根据自己最实际的需要领取。 去年8月16日挂牌的高碑店乡爱心超市,是京城首家针对困难人群的超市。超市面积300平方米,摆放的物品是全市百姓捐助的物资,目前有全市60家单位、200多位个人捐的80多 爱心超市曾遭遇尴尬。起初,不少前来领东西的只拣贵重的拿,哪怕并不是自己最需要的,可更困难、更需要这些东西的人要领时却没有了。有一次,一位困难户来到爱心超市,领了一件特别保暖的毛大衣,其市场价格是1000多元,他接着又领走两套保暖内衣。第二天,有一位大爷想在爱心超市领取一些保暖衣物,却找不到合适的了。一些物品供不应求,另一些像水瓶、水杯的小东西总没人要,不少困难户都反映他们总是领不到自己需要的东西。 民政部门的同志意识到,完全无限制地领取,很多东西都到不了最需要的人手中。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物品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际作用?目前,爱心超市对每件物品估价后明码标价,但不是要按价付费,困难户只在每领一件东西时在爱心救助卡上注明其金额,每人一年领取物品的金额累计不超过600元。这样,困难户们在领东西时,就算着拿什么是自己最需要的,怎么拿最实际。几天前,原北京电镀厂的李大爷到爱心超市逛了半天,就领了一个保温杯,他说:“我现在基本生活用品都不缺,就差个保温的杯子,咱不专挑贵的,东西谁最需要谁拿去。”现在,高碑店地区的140家困难户都说,明码标价后领东西更实际、更方便了。(陶颖)(来源:北京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