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为医疗广告管理立法 公示不良医疗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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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13:22 新华网 | |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即将制定实施的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良行为公示制度,同时拟研究提出深圳市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管理的立法建议,对不良医疗广告行为进行长期严密监督。 据了解,《深圳市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启动实施。本月30日,深圳将对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良行为,在全市广告发布媒体中内部通报 同时提出,在现行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将根据深圳市实际管理情况,研究提出深圳市医疗广告和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管理的立法建议。 据悉,近期深圳专项整治的检查重点包括广告夸大药品功效,宣传有效率和治愈率,运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病患者名义宣传疗效,以及使用绝对化语言误导消费者的;以专题报道、人物专访、科技成果、健康专题节目等名义进行软广告违法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的;医疗广告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医疗广告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的等15类违法违规行为。(记者刘畅)(来源:广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