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沈高速百车连撞事故 伤者要告高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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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6:4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据《沈阳今报》报道,又有一名在京沈高速公路车祸中受伤的人不幸离开人世!截至昨晚,这起全国罕见的百车相撞事故死亡人数已经达到6人。 1月5日早8点,沈阳西站(京沈高速公路沈阳入口)至高花路段大雾弥漫,能见度不足10米,再加上路面结冰,导致8公里内竟车祸频发。当日中午11点左右,高花下道口附近发生五辆轿车与一辆大货车连撞,但随后从锦州方向飞驰而来的五辆轿车“咣咣咣”又扎在相 从锦州方向来的司机张先生气愤地说:“当时没人告诉我这儿出车祸了,其实,这么大的雾就应该封道,大雾天危险,这一点管理方应该能预见到吧?”因此,不少受伤司机表示要告高速局。一出事车辆车主李某赶到医院看望伤者时说:看了这样的惨状,我只有一个想法,就是把辽宁省高速公路局告上法庭。 对此,辽宁奉天诚信律师事务所赵文安律师说,受伤司机想告高速公路管理局的想法是可行的。根据《民法通则》,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是交纳一定费用的,而高速公路是为司机提供服务的,这服务中就应该包括对人身安全的保障,所以高速公路管理局也应该负一定责任。 作者: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