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禁毒条例明确责任 不举报吸毒最高罚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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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8:24 新华网 | |
从今年3月1日起,娱乐场所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而不及时举报,或反为其提供便利条件的,将被停业整顿。1月6日正式出台的《湖南省禁毒条例》明确了非法持有、种植、运输、买卖、携带毒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据《长沙晚报》报道,该条例规定,如发现公共娱乐场所内有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毒品违法活动而不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为贩卖、吸食、注射毒品等毒品违法犯罪行为提 新闻内存 2003年10月30日举行的湖南省首次地方性立法听证会对娱乐场所要不要对本场所发生的吸毒行为负责,曾存有很大争议。 《湖南省禁毒条例(草案)》第三十九条规定:不履行禁毒义务(的娱乐场所)由公安机关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歌厅、舞厅),由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声音回放 湖南正旺律师事务所律师单晓岚认为,这是公安机关将应该由自己承担的社会职责以“谁主管、谁负责”、经营场所禁毒承诺等方式转嫁到社会公众身上,“既不合理又不合法”。来自娱乐业的代表也认为:“我们本身并没有搜身等一系列权力,我们也不能到包厢里安装偷窥仪器,法律没有给我这样的权力。” 面对质疑,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朝维诚恳地表示,代表们讲得都有道理,但公安机关并不是在推卸责任,增加对歌舞场所处罚这一条款的目的是让他们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毕竟打击毒品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潇湘晨报》李柯夫 戴丹)(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