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有13部防腐地方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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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8:35 现代快报 | |
据新华社哈尔滨1月7日电截至2003年底,全国内地有关省份和城市已经制定了13部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不仅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的滋生,更在司法实践的层面上为全国性预防腐败立法提供了有益的直接经验和借鉴。 我国预防职务犯罪地方性立法开始于2001年。2001年7月30日,湖南省九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这是全国内 作者:记者 邬焕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