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模特状告三方侵权 因裸照未露脸起诉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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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8:38 新华网 | |
模特方女士认为作者、展览方、出版方在未经自己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裸体照片展览、出版,侵犯了自己的肖像和名誉权,将他们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因为照片上方女士的面部形象不清晰,二中院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驳回方女士的诉讼请求。 2001年4月,某美术出版社将两家艺术摄影学会当年共同举办的人体摄影艺术大展的作品结集出版,收录了杨先生获得银奖的一组女性人体艺术作品。其中有三张照片作品看不到 一审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9月1日驳回方女士要求赔偿的请求后,方女士不服,随后上诉。二中院经审理认为,杨先生为方女士在涉案作品的拍摄地点拍过艺术照片,也支付了报酬。作品中有一张照片显示的模特面部呈仰视状,一般公众不能辨认、识别,肖像人的形象不清晰完整,因此不构成对方女士肖像权的侵害。方女士作为模特的作品参赛、编辑、出版并不造成方女士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所以三被告不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应予维持。(程婕高志海):(来源:北京青年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