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体节日补助标准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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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9:10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安宇)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元旦春节期间将广泛开展“送温暖”活动,对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进行慰问,对社会困难户进行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昨天出台。 部分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的补助标准为: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每人发慰问金300元;领取伤残抚恤金的在乡革命 一次性补助生活有困难的对象包括: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每户补助300元,比去年增加了100元;民政部门管理的精减退职老职工,每人补助300元;已退养的纯居民居委干部,每人补助300元;参加保养的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每人补助300元,特困精神病人、特困残疾人每人补助200元;福利企业的困难残疾职工,每人补助300元;不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生活困难户,每户补助200元。 此外,还将走访慰问高龄老人和补助生活困难老人。 据了解,我市有关部门将按“补助费一分不少、补助对象一个不漏、补助发放一天不拖”的要求,搞好“送温暖”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