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荣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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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9:47 浙江日报 | |
2004-1-8 省委、省政府决定,命名表彰下列县(市、区)为浙江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市)和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 浙江省文明城市:桐庐县、富阳市、宁海县、乐清市、绍兴县、上虞市、平湖市、海 浙江省文明城区: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萧山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绍兴市越城区,嘉兴市秀城区,金华市婺城区,台州市椒江区,舟山市定海区。 浙江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市):建德市、奉化市、象山县、苍南县、嵊州市、兰溪市、常山县、云和县、嵊泗县。 浙江省创建文明城区工作先进城区:杭州市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余杭区,宁波市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温州市鹿城区,衢州市柯城区,台州市黄岩区、路桥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