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京福华”侵权到河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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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0:02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房立 今报讯 沈阳“京福华肥牛府”惹上了侵权官司,被告上了法庭。索赔575万 2003年10月,在沈阳正处于火爆阶段的几家“京福华肥牛府”接到了沈阳中法的应诉通知书,他们被认为侵犯了河北一家公司的商标。 起诉他们的是位于河北大厂县的福华肉类有限公司(下称河北福华)。2003年9月26日,河北福华以沈阳“京福华肥牛府”“严重侵犯商标使用权,同时属于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赔偿575万元。要求停止侵权、变更企业名称并撤销全部侵权标志;公开道歉、消除影响。“京福华”重名 河北福华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发现餐饮业是个不错的项目,就于2000年8月1日在北京成立京东福华餐饮有限公司,经营以“京福华”、“福华”肥牛为主要原料的餐饮企业,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又在全国开设了“京福华肥牛”特许加盟店。两年半后,“京福华”这个标志被河北廊坊市工商局认定为知名商标。 取得知名商标还没有多长时间,河北福华发现沈阳有五家餐饮企业叫“京福华肥牛府”,而且他们的名片、代金券、发票等用品上都印有“京福华”字样。 13份证据 2003年11月26日,沈阳中法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河北福华出示了包括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证》、企业资料查询卡片、沈阳“京福华”开业以来到2003年11月的营业税等13份证据,证明“京福华”、“福华”商标为河北福华所有,沈阳“京福华”侵犯了他们的商标使用权。 沈阳市皇姑区京福华酒店在法庭上称,他家的店是在2001年5月18日经工商局批准认定的合法经营户,“京福华”是酒店的名称,在经营中没有使用商标,在发票、筷子上印“京福华”是正常行为,在他们经营酒店时,在沈阳就此一家,在2002年3月注册了“福华”商标。而北京的“福华肥牛城”,沈阳消费者根本就不知道,河北福华的加盟店是2002年开的,不存在混淆和误认,因此不构成侵权,也不存在不正当竞争,而且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其他四家沈阳“京福华”均表示“开店是由皇姑区京福华酒店授权的,不构成侵权”。一审判赔538万 沈阳中法在审理后认为,沈阳“京福华”在使用“京福华”三字时,在文字的字型、字体、读音、含义上与河北福华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沈阳“京福华”的行为对河北福华的“京福华”构成了商标侵害。但沈阳“京福华”没有构成对河北福华另一个商标“福华”的侵权,河北福华的诉讼请求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近日,沈阳中法一审判决沈阳五家“京福华”停止使用“京福华”的标志;停止不正当竞争;赔偿河北福华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538万余元,公开道歉。一审宣判后,沈阳“京福华”表示不服,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