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州市再为民办12项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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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0:25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近日,福州市决定今年度继续为城乡人民兴办12件实事项目。 一、完善防治突发性医疗事件救助体系,加强城市爱国卫生长效管理。 二、改扩建福州市殡仪馆并建成一期主体工程,福清市、闽清县、罗源县等县(市)殡仪馆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火化区域覆盖率达85%,平潭县、连江县殡仪馆建成主体工程 三、肉、奶等畜牧业产品,蔬菜、水果、茶叶、稻谷、大米等种植业产品,贝类等水产品以及中小餐馆和食品加工企业产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卫生标准。 四、整治改造六一路湖东路口等19个城区道路交叉口,拓宽改造8条市政道路。 五、新建市教育学院新校区一期、福师二附小分校一期,建成交通职专、电子职专新校舍,完成2万平方米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 六、力争市民公交出行率提高到15%以上。 七、完成120个行政村广播电视联网工作。 八、争取全年城镇新就业人数达19.1万人,促进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4050”对象就业率达50%以上,建成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400套廉租住房,启动建设11片旧屋区改造,确保城镇“低保”做到应保尽保。 九、以南台岛为重点加大内河整治力度,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提高到60%~65%。 十、造福搬迁边远地区500人,计划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8万人,在有条件的村实行低保。 十一、突出解决连江县、罗源县、琅岐经济区部分乡镇饮水难问题,解决50个农村行政村通水问题,改建或新建农村户厕1.5万户,实施第四批160个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试点工作。 十二、继续实施亮灯工程、技防工程和两车安防工程。(本报记者 吴旭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