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户口类别村民“持股进城”(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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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0:2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邓红辉 姜晖通讯员/孙承前)佛山未来将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派生的各种户口类别,统一登记为佛山市居民户口,按实际居住地登记和管理。佛山市还将建立农村居民就业培训和就业引导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医疗、养老保障制度,让农民分享现代化建设的机遇和成果。这是笔者从昨天召开的佛山市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这次会议最重要的举措之一,就是推出了《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共50条,其指导思想是推动以调整土地关系为核心的新一轮农村改革,让农民分享现代化建设的机遇和成果,彻底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的“三农”问题。 佛山农村城镇化的目标是到2010年,农村劳动力八成以上转向非农产业就业,农村居民八成以上转变为城镇居民,基本实现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和保障体制一体化。 为实现上述目标,佛山市在提升农村工业化水平方面,推动“园镇互动”发展战略,城乡种类工业企业原则上进园发展,并以园区带动城镇化;将有计划地实施“并镇”、“并村”、“并校”和“镇改街”、“村改居”,有计划地撤并面积45平方公里、人口4万人以下的建制镇,撤并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居民300户以下的村。大力推进农民公寓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 佛山市还将改革征用土地制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保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继续发展,增加失地农民的收益,在实行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时,按实际征地面积10%左右的比例安排村、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建立“留地”补偿制度。在“镇改街”、“村改居”过程中,将切实保护集体资产,并妥善合理地安排农民利益。基础好、素质高、实力强的村、组集体资产,可依法组建新的公司,让村民“持股进城”,基础差、实力弱的村,可将资产量化兑现到个人,让村民“持币进城”。 《决定》还规定,佛山将逐步建立农村居民就业培训和就业引导机制,建立农村居民失业登记和就业服务制度,最终形成城乡一体化劳动市场,改善农村居民就业状况。建立农村基本医疗、养老保障制度,最终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