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率先将农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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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1:05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厦门新近通过中国第一部将农民纳入低保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在全国率先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这一“办法”共有31个条款,开始实施时间定为2004年7月1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洪永世表示,最低生活保障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中应尽的义务,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政府工作上的体现。法规的制定,将推动这项工作 据人民网报道,厦门是全国最早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两个城市之一。1993年,厦门市开始探索并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7年,厦门市政府颁发了《厦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从城市扩展到农村。如今,一张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网已初步形成。2003年,厦门市低保对象由上一年的98208人次上升为288276人次,全市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2000多万元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