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一教师强奸4名幼女14次被一审判处死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2: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宁1月8日电(曾昶程义峰)广西北流市某小学原教师林观以辅导学生为名,先后强奸4名幼女共14次,日前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26岁的林观是北流市人,中专文化。经法院查明,2001年秋季学期至2003年春季学期放晚学后,被告人林观以辅导为名,先后14次留下幼女陈某等4女生,对她们进行奸污,使她们身心遭受极大的伤害。这些女生中最大的12岁,最小的9岁。在此期间,林观还以背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观无视国家法律,强行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了强奸罪,其猥亵不满14岁的儿童,构成了猥亵儿童罪。其犯罪情节恶劣,且奸淫幼女多人,社会影响极坏,没有任何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故对其一审判处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