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今年1号违纪通报:一公司副总顶风受贿被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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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2:5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8日电据时代商报报道,在昨日下午召开的沈阳市领导干部会议上,沈阳市纪委下发了今年发出的第1号违纪通报,即《关于孙兆凯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对沈阳市煤气公司副总经理兼沈阳市炼焦煤气厂厂长孙兆凯利用职权收受贿赂及礼金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鉴于孙兆凯收受贿赂,触犯刑律,日前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道说,沈阳市纪委通报强调,孙兆凯的案件再次表明:尽管近年来,沈阳市经历了 据沈阳市纪委的初步调查,孙兆凯在任沈阳市煤气公司副总经理兼沈阳市炼焦煤气厂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3年2月至10月间,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及礼金折合人民币近30万元。其中,有的是借工程发包关系,收受对方给予的回扣费;有的是借偿还个体户货款之机,收取对方好处费;有的是借共同开展业务之机收取合作方给予的感谢费。特别恶劣的是,2003年9月,在全市干部专项述廉活动刚刚结束,孙兆凯向组织所做的书面承诺墨迹未干的情况下,毫无顾忌地收受市炼焦煤气厂供销科副科长刘百利为讨好他,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给予更多的关照而送给他的“小金库”剩余款人民币2万元。 另外,在此案调查过程中,沈阳市纪委对送礼行贿人员的问题一并进行了调查。其中,共产党员刘百利的行为已构成违纪,经有关党政组织研究决定,先行免去其市炼焦煤气厂供销科副科长、党支部委员职务,待调查结束后,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主任记者郭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