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儿”“酷孩”闹上法庭 可口可乐公司成被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3:38 新华网 | |
因美国可口可乐公司饮料“酷儿”的上市,上海亚庆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饮料“酷孩”被超市拒之门外。自己明明先取得了注册商标,却遭此厄运。“酷孩”于是将可口可乐公司以及销售商上海申美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销毁“酷儿”文字商标标识,并公开赔礼道歉。 昨天庭审时,上海亚庆工贸有限公司代理律师表示,2000年11月21日,他们申请注册 “被告的‘酷儿’文字商标未取得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孩’和‘儿’字意相近似,两者与‘酷’组成词语,意义相似,容易导致混淆,误导公众消费,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两被告的代理律师对此却表示,可口可乐公司在国外包括东南亚公司早就申请了“酷儿”、“QOO”和“QOO卡通人物形象”的注册商标,均早于“酷孩”商标的申请日期。“2001年年初推出‘酷儿’时,我们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当时也没有检索到‘酷孩’注册商标,且在使用时,我们一直是将‘酷儿’文字商标、‘QOO’和‘QOO卡通人物形象’商标三者整体使用,不可能造成与‘酷孩’的混淆。” 庭审结束,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但可口可乐公司表示,调解是在亚庆工贸公司撤诉的前提下。(实习记者/沈凤丽)(来源:新闻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