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辅导为名强暴幼女 长乐一教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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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4:10 新民晚报 | |
据新华社福州1月7日专电(苏杰陈如冰)福建省长乐市人民法院近日对发生在本市潭头镇某小学的一起教师奸淫11岁女学生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禽兽教师李在汇有期徒刑9年。 2003年9月9日下午,潭头镇某小学四年级数学老师李在汇以辅导作业为名,将班上一名11岁女学生小芳(化名)按在床上,强行施暴。其间受害者小芳觉得下面很痛,一直哭着 惨遭蹂躏的小芳在生理、心理上均受重创。在家人的一再追问下,她才道出实情。东窗事发后,李在汇竟然厚着脸皮要求小芳家“私了”,被断然拒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