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前,佛山农民将享有就业培训、医疗保障、养老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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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佛山农民逐步变市民 “农民”摇身变“市民” 在1月7日召开的佛山农村工作会议上,佛山市长梁绍棠作出“承诺”:今年7月1日,全市将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派生的各种户口类别,196万农业人口统一登记为佛山 与此相配套的还有:逐步取消农民宅基地分配、推进农民公寓建设、按照城镇居民实施计划生育等众多措施也将陆续出台。预计到2010年,佛山市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基本消除,农村居民八成以上转变为城镇居民,基本实现城乡社会管理体制和保障体制一体化。 征用土地“留一手” 佛山市从今年起将一改计划经济时期的将公益性用地与经营性建设用地混为一谈的农村征地手段。经营性建设用地一律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获得,必须引入市场机制、进入土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在实行公益性建设项目征地时,政府还要给农民“留一手”,按实际征地面积10%左右的比例安排村、组集体经济发展用地。留给村、组集体的发展用地,在征地时一起办理土地功能转换手续。 农民将“持股入城” 今年起,佛山市还将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农村集体经济改革。 在佛山未来“镇改街”、“村改居”的城市化过程中,基础好、素质高、实力强的村、组集体资产,可按照法律、法规组建新的股份合作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让村民“持股进城”。基础差、素质低、实力弱的村、组集体资产,量化兑现到个人,让村民“持币进城”。 引导农民再就业 在城市化的进程中,失去了土地的农民存在着“二次就业的问题”,在珠三角经济发达地区,素质偏低的农民就业问题尤其严峻。 为此佛山市将逐步建立农村居民就业培训和就业引导机制,进行农村居民的失业登记、技能培训和就业推介等工作。市、区劳动保障管理部门把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延伸到镇、村,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服务网络。 农民也有“退休金” 佛山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彭志辉告诉记者,佛山的农民也将享受“退休金”,男性到60岁、女性到55岁的农民,将享受到略高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的养老保障金。 为此,佛山市各级财政将至少投入上10亿元,坚持基本医疗保障和基本养老保障为主,坚持低标准、广覆盖原则,坚持个人缴费、集体统筹、政府扶持原则,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据悉,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保障大病住院医疗为主;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为退休的农村居民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本报记者 丁华(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