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法院受理首起“性药”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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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0:1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一安徽籍男子在石狮市区某药店购买了一盒所谓的“性药”产品,服用后却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该男子愤而向法院起诉。石狮市法院湖滨法庭日前正式受理了这起“性药”产品责任纠纷案。据称,这是该院迄今首次受理的“性药”官司。 该安徽籍男子孙某在诉状中称,2003年11月22日,他在石狮市区某药店以50元购买了一盒“根霸”产品。该产品在外包装及内置说明书中称:(适应于)因男性生理或心理因素 但孙某称,他按照使用说明服用后,不久即感觉身体不适,并没达到预期中的效果。后来,孙某在向有关方面进行咨询及查阅相关资料后,方才注意到“根霸”产品的批准文号为:陕卫食准字(2002)第049号。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根霸”产品仅是一种普通食品,根本不能作为药品出卖。感觉受骗的孙先生遂一纸诉状将该药店告上法庭,并提出退赔货款及在媒体说明真相、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据悉,石狮市法院将尽快对此案开庭审理。 (本报记者 陈德山通讯员邱尚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