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院先予执行100万元支付农民工工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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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4:5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上海1月8日电(高远记者周凯)记者今天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上海高院日前在审理一起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中,依法从被告应支付工程款中,裁定先予执行100万元,支付100多位农民工的工资。 据了解,1996年1月4日,原告上海国际建设总承包公司与被告上海徐泾体育城签订了施工协议,约定由原告包工包料承建徐泾体育城。施工过程中,因被告资金无法到位,原 一审判决后,原告提起上诉,同时申请先予执行一审判决确认工程款中的778万元,以解决施工工人的劳动报酬、供应商的材料款项。上海市高院经审查发现,被告一审后未提起上诉,符合民诉法有关适用先予执行的法定条件。由于工程款中包括一百多位农民工的工资,且春节将至,大批农民工都盼望带着这笔工资回家过年,上海市高院及时裁定先予执行100万元,让被拖欠工资几年之久的农民工们尽快领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ǘ:ǘ:?ā?:付? 相关专题:劳务企业欠付民工工资引发的社会问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