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爱卫条例”暂不修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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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9:27 金羊网-新快报 | |
“摒弃吃野味习俗”过于温和?全省“灭狸”呼唤立法更严? 新快报讯(羊城晚报记者 曾璇 通讯员 任宣)在国家上位法还没明确提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广东暂时不会修改刚刚改过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昨天上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王旭东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广东大规模灭杀果子狸,但考虑到法规的相对稳定性,去年7月25日通过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于2003年1月由省政府提交给省人大审议,当时条例并不引人注目。随着非典袭来,“不吃野生动物”的条款被写入草案的一审稿,一下成为全国瞩目焦点。 为体现立法的科学性,当时省人大专门举行了立法听证会和专家论证会,“不吃”一度改为“不滥吃”,最后又定为:公民应当养成文明、卫生的饮食习惯,摒弃吃野生动物的习俗,不吃法律法规保护、容易传播疾病或者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爱卫条例”的立法轨迹,充分折射出民主、务实的“广东特色”,王旭东说,这次立法,被新华社称为“温和的立法”。到今天,有媒体提到要不要修改条例的问题,其实修不修改都要按“立法为民”的原则。 广东之所以暂无修改计划,原因有三: 一是国家上位法已经列出了属于保护范围内的野生动物,规定“不许扑杀”,属于野生动物保护法范畴的,由那部分法律法规来调整,既然目前国家还没有明确提出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地方不能逾越上位法作出这方面的规定。 二是因为“爱卫条例”刚修改过,也是在非典的背景下,充分考虑到多方面因素立下的法规,在短期内还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朝令夕改”的话,对立法资源也是一种浪费。 此外,“爱卫条例”只是倡导性的条例,当时常委会就考虑到,经国家林业部门许可的部分驯养产业已发展到一定规模,对农村经济起到积极作用,“一刀切”会影响这部分群体的利益。现在政府扑杀果子狸,对那些合法养殖户,政府方面也给了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不经科学论证,全面禁、全面封,意味着政府在补偿方面也会付出很大的代价。 何况在“野生动物”的界定上,还需要明确。深海的鱼类也是野生动物,对于禁食,国家也还没有下定论。实际上,尽管很多不明来源的病毒是由野生动物传播而来的,但历史证明,一些野生动物经过人工驯化,还是可以吃的,如我们今天吃的猪、牛,都是驯化来的。 王旭东表示,让公民养成不吃野生动物的习惯,不能只靠法律的强制力,随着公众文化素质、法律意识的提高,相信越来越多的人会逐渐改掉吃野生动物的习惯,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广东的野味馆生意越来越淡,不正说明了这一点吗?”(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