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察律师“双向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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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9:38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新华社合肥1月8日电(记者王正忠、代群)让警察和律师相互监督对方的执法和执业行为,安徽省公安厅和司法厅日前开始实施“人民警察执法与律师执业联系制度”,通过警察和律师间的“双向监督”,及时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 安徽是我国中部地区的农业大省,随着经济的加快发展,一些社会转型期的矛盾开始逐步显现,各类案件也在不断增多。伴随着大量案件的侦破、审理,如何保证警察和律师的 安徽省公安厅和司法厅联手推出的这一“双向监督制度”,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了5个律师事务所和12名律师,作为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点和监督员,收集和反映其他律师对公安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定期联席会议、书面报告、监督电话等形式,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同时,公安机关也搜集、反映警察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并在联席会议上协商解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