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蜜饯产品抽样合格率仅36% 不合格产品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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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9:5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刘浦泉、王明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发布的一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显示,北京市场部分蜜饯类产品“口蜜腹剑”,其菌落总数、食品添加剂使用量、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大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近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北京市生产、经销蜜饯类产品的企业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50种蜜饯产品,合格18种,其中抽查北京市13家生产企业的21种产品,抽样 此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一是菌落总数超标。国家《蜜饯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菌落总数指标出厂产品不得超过750个/克,销售产品不得超过1000个/克。抽查中发现,有3个产品菌落总数超标,最高的是国家标准规定限量的120倍。二是食品添加剂使用量超标。此次抽查发现有9个产品糖精钠含量超标。糖精钠是一种无营养型甜味剂,甜度约是蔗糖的350倍,过量食用不利于人体健康。一些企业规模较小,传统工艺手工操作,生产条件控制不严,计量不够准确,配料时没有严格的控制程序,添加时全凭经验,造成糖精钠超标。三是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制作蜜饯、果脯等食品时,用二氧化硫处理可以保持产品鲜艳的色彩,并对细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和防腐效果,但二氧化硫摄入过量,会对肠胃造成损害。《蜜饯食品卫生标准》规定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大于2.0克/千克。抽查发现有2个产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规定。 此外,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规定产品配料表中必须标明添加剂(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的具体名称,但抽查发现有些产品在标签的配料表上没有标明甜味剂,实验中却检出山梨酸或糖精钠等物质;还有的产品标签上标明不含防腐剂,实验中却检出苯甲酸。产品不按照标准规定标注标签内容,容易误导消费者。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已依法责令有关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蜜饯产品,并督促其整改。春节期间,北京质监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定期公告抽查结果,发现问题,一查到底。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了一批质量不合格的蜜饯产品。 菌落总数超标的产品是:北京市祺祥果脯厂生产的祺祥牌苹果脯;北京奇峰裕商贸中心生产的奇峰裕果脯;北京天客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客隆蓟门超市分公司销售,标称众合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合园牌特制西梅。 食品添加剂使用超标的产品是:西单上海华联超市(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石佛营商场销售,标称广东雅士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士利牌雅士利杨梅;北京家和通融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标称潮安县雅利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利来牌雅利来天山乌梅;北京华时普尔斯马特会员商店销售,标称同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同享牌同享制果冰糖杨梅;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第三十六分店销售,标称广东省潮安县庵埠永发园食品厂生产的佳诚牌法国西梅;北京金五星商厦有限责任公司销售,标称广东佳宝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佳宝牌佳宝乌梅;北京大成顺天府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澄海市东里知味食品厂生产的味苑牌八珍杨梅;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华清店销售,标称众合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众合园牌泰国乌梅王等产品糖精钠超标。 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产品是:北京西红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梨脯;北京市京特三星果脯厂生产的京特三星牌杏干脯。(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