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如何卖炮放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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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1:33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高亚平通讯员张羿)昨日上午,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组织各分(县)局在钟楼广场、火车站新城广场等场所设立了11个宣传站、78个宣传点,出动警力500余人、出动宣传车辆40余辆、发放《条例》宣传资料10余万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手册》2000余份、张贴宣传画5万余张,上街宣传《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现场解答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政策问题。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局长吴喜乐介绍说,燃放时间仅从元月21日至2月5日,也就是农历的大年三十至正月十五。其他时间不能燃放。《条例》规定,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任何人均可以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举报。父母或者监护人应当教育、约束未成年人遵守《条例》;对违反《条例》销售烟花爆竹的个人,将由公安机关没收全部烟花爆竹和非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0000以下罚款;对违反《条例》的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公民个人予以警告,并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非法行为。 为确保让市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并打击不法商贩,市公安局及下属各分局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其分别为: 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举报电话:87277150西安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87275924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87451051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87441524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87274791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85586100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86242015西安市公安局灞桥分局:83553077西安市公安局阎良分局:86866186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88320526西安市公安局站前分局:87434702西安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865177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