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统一管理相关立法年内完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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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6:06 深圳晚报 | |
北京消息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昨天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透露,有关司法鉴定管理的立法是2004年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司法鉴定将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目前,司法部负责管理司法鉴定的机构包括: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等部门设置的鉴定机构;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设置在科研机构、政法院校的司法鉴定机构;卫生行 除了三大诉讼法的原则规定之外,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司法鉴定进行详细规定,鉴定人的资格、鉴定程序和规则,技术标准、收费标准以及对鉴定活动的监管尚没有统一规定。 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司长杜春说:“这种多头管理不利于建立规范的司法鉴定制度,这一问题已引起了立法机关的重视。”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曾审议了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的草案,但“由于涉及到鉴定人员分流等问题,同时涉及《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考虑到时机不成熟,草案没有通过。”他还透露,《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在去年年底已经启动,其中也考虑刑事鉴定制度的问题,此时推出新的司法鉴定制度“水到渠成”。(王亦君) 作者:王亦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