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昌图爆炸事故调查组负责人详解事故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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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7:47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月9日电(记者李铮、于力)国家安监局危化司处长、辽宁昌图“12·30”爆炸事故调查组副组长李秀琴,在调查组结束前期调查后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此次爆炸事故是昌图安全环保彩光声响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爆炸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在生产区内超量储存药物,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房内违规违章生产,导致爆炸的发生。由此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爆炸责任事故。 李秀琴指出,产品安全和生产过程安全是两个概念。生产出的成品安全并不等于产品的生产过程安全。据李秀琴介绍,经过有关专家检验,这个自称生产“安全环保”鞭炮的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在配方上,与传统的烟花爆竹一样,只不过是改变了包装形式。 据有关专家介绍,经现场勘测,公司原料、半成品、成品等混存、混放;生产车间缺乏必要的防尘通风设备,混药间生产时粉尘较大;生产设备所用的电动机、开关为非防爆型,易产生电火花;厂房布局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各危险带药工序紧密相连,而且各工序滞留药量大。以上诸多因素具备燃烧爆炸及连续爆炸的条件。 李秀琴说,经过烟花爆竹检验专家检验,这个公司自称生产的“安全环保”鞭炮,原料中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原料。 此次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非防爆电气设备产生的电火花引起混药间达到爆炸极限的粉尘爆燃,并迅即引发连续爆炸,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 调查组专家还认为,公司厂房布局不合理,各生产工序超药量生产及滞留药量过大,超员生产,配套设施不规范,管理混乱、违规违章作业,严重违反了《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和《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这是爆炸事故的间接原因。 相关专题:辽宁铁岭发生特大烟花爆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