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府发布通告强行乞讨治安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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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2:0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深圳商报报道,深圳市政府8日发布的关于依法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的通告中指出,在公共场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劝诫、批评教育或依法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一)尾随纠缠、拦截路人强行乞讨的;(二)强行卖花、擦车、拉客、兜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三)在机动车道索要财物或兜售物品的;(四)派发色情广告、兜售淫秽物品、招嫖拉客的;(五)设赌、参赌、骗取财物,尚不构成犯罪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