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索贿包二奶反贪副局长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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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4: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记者8日获悉,曾先后担任湖北黄冈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监所检察处处长的陈友斌,日前被黄梅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陈不服,已提出上诉。 执法枉法亲自助人躲避侦查 两年多前,湖北省检察院在立案侦查一起重大走私案时,发现内部有人给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经查,被抽调到省检察院办案的陈友斌有重大嫌疑。省检察院迅速成立专班,冲破重重阻力,经过长达一年多的侦查,查出陈友斌还涉嫌贪污、诈骗、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等罪。 2000年5月,省检察院调查长江油脂公司走私食用油的问题,该公司总经理赵泽文把陈友斌请来出谋划策。陈随后亲自到检察机关活动,打听情况,了解到国家审计署武汉办事处对长江油脂公司列出了走私、公款个人炒股等4个问题。陈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赵,并说赵等人的问题还是谁谁告的。赵即委托陈积极帮忙“活动”,许诺事成后给陈好处。 此后,陈友斌多次向赵泽文、张耘、张勤德等涉案人员传授对抗询问的“技巧”。按陈的安排,赵泽文、张耘、张勤德更换了炒股时的借款合同,张勤德将股票资金运转情况抄录在笔记本中。在被初次讯问时,张耘、张勤德均按此计划作了虚假供述。 陈友斌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讲“哥们义气”。从2000年5月到2001年10月间,陈以打点有关人员等借口,先后8次索要赵泽文等人现金16万元。 此外,陈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为自己捞取钱财。 包养“二奶”婚外再组三代之家 案发后,陈的妻子还找检察长哭诉,说丈夫“一心扑在办案上,连家都很少回”,她哪里知道,陈在武汉包了“二奶”! 1998年陈友斌在武昌一酒店结识服务小姐朱某,1999年花十几万元在武昌南湖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与朱共同生活,“成家”时还请朱的朋友聚会。2001年朱某生下一女婴,分娩住院时陈经常陪护,其女出生证明父亲一栏填的“陈斌”。朱的父母来汉,陈友斌喊他们为“爸爸、妈妈”。陈经常开着黄冈检察院的“鄂JB008警”车出入小区,在小区管理人员及邻居眼中这里俨然是有老有小、有夫有妻的一家人。朱某的母亲对人也称自己的女婿姓陈,在黄冈检察院工作。 陈友斌落网后,专案人员查封了其在南湖花园的住处,朱某已经取走9万元现金带着女儿离开,专案人员发现了尚未带走的近30万元存款,还有陈、朱在北京、上海、西藏等地留下的大量合影。朱某女儿还有“准生证”,据陈交待,是他花50元在地摊上买的。 据楚天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