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收入与业绩挂钩 北京国企今年推行年薪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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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7:15 新华网 | |
重大资金事项将由监事会派出的财务总监与总经理联签 昨天,北京市国资委主任熊大新透露,北京市今年将在国有企业中推行年薪制,企业负责人的收入与业绩直接挂钩,对完成和超额完成考核目标的,给予年度薪酬奖励,否则扣减或延期兑现薪酬,直至不再任命或续聘。 昨天,北京市国资委2004年度工作会议召开。熊大新在会上说,北京市今年将抓紧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确定企业的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签订责任书,逐步实现激励方式和激励水平与市场机制接轨。今年,北京市将积极推行年度考核试点,力争把50%以上的企业纳入考核序列,20%左右的企业在加入修正指标后,实施部分指标考核。根据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兑现奖惩,实施包括基薪、业绩年薪在内的年薪制,解决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的问题。 从今年起,市国资委还将建立健全所出资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评价体系,评价结果与业绩考核挂钩,对问题突出的企业发出警示通知单,督促其及时整改。 记者在会上获悉,去年全市国有企业共查处案件237件,今年市国资委将着重规范职务消费行为,对违规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同时建立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负责审计,凡是由违法违规等人为因素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依法追究其责任外,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领导职务。 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今年北京市要在所出资企业全面实行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制订企业负责人过错责任追究处理办法。 同时,本市今年将选择一些国有企业进行财务总监委派试点,对企业的重大资金事项由财务总监与企业总经理实行联签。 熊大新透露,从今年开始,在北京市国有企业中将逐步推行财务总监委派试点工作。据了解,财务总监由监事会派出,派出的财务总监对出资人负责,企业的重大资金事项由财务总监与企业总经理实行联签,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和重大资金运用的监督。(记者/朱烁):(来源: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