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适用房购买前要先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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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8:11 每日新报 | |
洪燕杰徐燕 据《北京晚报》报道为保证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真正落实到中低收入家庭,从1月10日起,北京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申报材料将向社会公示10天,公示期满无人举报,申请人才具备购买资格。 报道举例说,今后如果发现有哪位富人买经济适用房,民众可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核查小组举报。 据悉,北京市从2001年5月开始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进行审核,主要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的方式,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的北京市城镇居民才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但发现有购房者开假证明的情况,社会上也因此有一种说法:买经济适用房成了有钱人的一种投资方式。(洪燕杰、徐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