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铁纵火案告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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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8:46 新京报 | |
嫌犯为一65岁老头,称纵火是想自焚报复社 本报综合报道 1月5日发生的香港地铁纵火案已告破,被捕嫌疑犯严金钟(65岁)向警方供称,纵火是欲自焚,并与乘客同归于尽,因火势并无烧到自己,于是离开现场。他表示,纵火的目的是为报复3年内两度被起诉。两名证人认出被告 在法庭上,严金钟无需答辩,控方透露警方早前安排4名证人进行认人手续,其中两人把被告认出,而被告早前在警方告诫下已对所有指控供认不讳,但进一步会面时则否认部分案件内容,警方将待取得DNA及科学鉴证结果,于下次提审时呈交。 控方续称,被告过去有三次定罪纪录,全是轻微的交通违例纪录,如改装单车及驾车时没有戴上头盔,最后一次被定罪为去年十月,被告因未持有有效牌照驾驶车辆而被判入狱3星期。 警方在被告家中搜出证物有铜线、胶樽及车胎胶,与案发列车车厢检获物品相似,而控方至今未能确认被告精神状况,遂向法官申请将案件押后两个月以便检获物品进行科学鉴证,被告将于下月2日再次提审。被告庭上神情呆滞 被告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过去30年没有离开香港,亦没有打算离开香港,要求将以现金3千元保释外出,但法官同意控方所指,被告若保释出外,可能会再犯案或弃保潜逃,故拒绝其保释申请,将他还押监房看管。 被告严金钟前日出庭时身穿医院睡衣,外加一件黑色棉外套,神情呆滞,一拐一拐从扣押室步入犯人栏,当法庭翻译向他读出控罪,他只是有神没气地响应“明白”。(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