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窘迫动邪念 邕城一女子偷走前夫巨款被批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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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8:47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1月10日讯 (记者邓志勇)本报1月9日第7版刊发《请求“放了”前妻》一文后,有读者致电记者发表自己的看法并询问结果。1月9日,记者从南宁市新城区检察院获悉,偷走前夫巨款的李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 读者杨先生认为,该案中李某虽然是生活所逼一时动了偷巨款的邪念,但她的行为毕竟已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另一读者王女士则认为,李某的儿子刚13岁,生活在 主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李某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据为己有,而且数额巨大,她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因此对李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责编:蒙卫芝 冯杰红(实习)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邓志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