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清理即日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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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8:54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将分三个阶段进行,5月底结束 市人大昨举行会议部署相关工作 本报讯(记者黄怀)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新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人大将启动我市法规的清理工作。昨日举行的市人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 据了解,我市法规清理工作至5月底结束。清理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即日起至1月20日,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将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的事项、设立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年检、收费等情况进行对照检查;第二阶段为1月21日至2月28日,有关专门委员会按照该项许可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是否属于地方自行设立,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和《立法法》规定权限等,是否违反《行政许可法》关于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年检、收费等方面的规定,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初步意见;第三阶段从3月1日至3月15日,有关专门委员会将初步清理意见汇总到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提出保留、修改、废止的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2004年立法计划。 法规清理范围包括两个方面: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中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都要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予以清理。对《行政许可法》颁布以前,在清理行政审批过程中被保留、合并、下放审批权限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也要依法再次清理。另外,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许可原则上只能由行政机关实施,非行政机关的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不得行使行政许可实施权;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兴裕作为市人大法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出席了昨天的会议,并对清规工作提出要求。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