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农民保障将有新规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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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8:55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昨天,我市召开征求《无锡市征用土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意见座谈会,听取各市(县)区负责人及市有关部委办局负责人意见。副市长黄继鹏出席会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征用土地补偿和失地农民保障问题。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不断创新补偿和保障机制,调整和提高征地补偿和保障水平。目前我市市区 据悉,《办法》有四大特点:一是征地补偿与安置的标准总体高于省相应标准;二是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纳入城镇社保体系,从养老保险、就业援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到最低生活保障,为失地农民建立全面稳定的社保安全网络;三是覆盖面广,两市(县)七区凡是因征地而失地的人员,不论是未满16周岁的,征地前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保养待遇的,还是征地前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的,均可得到相应补偿。从适用的用地项目看,重点工程与其他建设项目将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偿标准;四是妥善解决历次征地遗留问题,即力争于2007年底前将全市失地农民纳入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吴立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