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次公布2003年社会治安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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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8:59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妍通讯员肖定东)昨天下午,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刘子融向新闻界公布2003年广东社会治安 情况,刘子融说,去年全省立刑事案件51.6万起,破获刑事案件19.7万起。据悉,广东公安机关详细公布有关治安的 统计数据,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据统计,2003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516971起,比2002年上升9.0%。在发生的刑事案件中 ,侵犯财产案件占91.5%,经济犯罪案件占1.0%,毒品犯罪案件占1.4%。在 2003年共破获刑事案件196926起(其中当年案件161765起),比上年增多12068起,增幅6.5 %。全省发生社会影响大的恶性案件,包括8月8日中山市发生的绑架港商勒索1000万元案、8月5日佛山市发生的抢劫 100万元案等,都得以破获。 2003年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168起,挽回经济损失11亿多元。开展了禁毒斗争和打击传销、“六合彩”赌博 的专项行动,破获制造、贩卖毒品案件比上年增加32.1%,查处治安案件266207起。 2003年全省发生交通事故68903起,造成11151人死亡、7317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1亿元 ,分别比上年下降12.9%、7.4%、2.6%和12.8%。全省发生火灾事故16133起,造成死亡248人、伤 334人,经济损失7821万元。与上年相比,火灾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6.2%和31.9%,受伤人数和经 济损失下降1.2%和17.6%。 | |